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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应知应会

作者:口腔医学院 时间:2026-05-07 点击数:

一、保密的基本概念

)保密的定义

1.保密的核心内涵。保密是指对信息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获取或使用,确保信息在限定范围内可控传播。2.保密的本质目的。通过控制信息知悉范围,维护特定主体的安全和利益,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损失或危害。

(二)秘密的分类

根据涉及利益主体不同,秘密可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类别。

1.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是最重要、最需严格保护的秘密类型。

2.工作秘密是机关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内部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泄露会给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如纪检信息、人事资料等。

二、国家秘密相关知识

国家秘密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在运行过程中为维护自身安全和利益而形成的特殊信息。

(一)国家秘密的三要素

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二)国家秘密的基本属性

1.专属性。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国家所有。

2.法定性。其确定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依据法定程序确定,保护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3.限定性。未经行使国家秘密管理权的机关、单位按法定方式批准,知悉范围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占有、使用或处理。

(三)国家秘密的密级和标识方式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国家秘密的标识方式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机密★10年”“绝密★长期”。标识位置应在密件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

三、工作秘密相关知识

(一)工作秘密的定义

工作秘密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是一旦泄露会给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的内部事项。主要包括纪检、维稳信息,领导重要日程安排,人事、审计资料等内部事项。工作秘密一般标注为“内部资料”“内部信息”等。

(二)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1.利益主体不同。工作秘密关系机关单位利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2.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由机关单位自行确定;国家秘密依法确定。

3.秘密标志不同。工作秘密没有专属标志,一般标“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国家秘密有专属标志,如“绝密★长期”“机密★10年”等。

4.管理方式不同。工作秘密没有统一的规范;国家秘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5.法律责任不同。泄露工作秘密承担行政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不仅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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